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批準。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臨滄市臨翔區(qū)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臨翔區(qū)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摩托車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1.磋商概況
1.1 項目編號:LCWHCG2017—11
1.2采購內容:
序號 |
產品項目名稱 |
規(guī)格、技術參數、性能要求 |
數量 |
計量 單位 |
交貨地點 |
1 |
警用摩托車 |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
6 |
輛 |
采購人指定 地點 |
1.3采購預算金額:231000.00元(貳拾叁萬壹仟元整);
1.4供貨期:合同簽訂后20個日歷天內交貨;
1.5質保期:質保2年及以上,或質保20000公里及以上。
2.磋商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統(tǒng)一社會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且供應商不得超出經營范圍進行投標;
2.2競爭性磋商申請人所投產品必須完全符合本項目談判文件要求的相關技術參數,臨翔區(qū)內須設有售后服務點,且提供售后服務人員及售后服務點證明材料(售后服務人員需提供身份證明,售后服務點以租房合同或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材料);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4競爭性磋商申請人為經銷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生產廠商針對本項目的產品授權書;
2.5本次磋商不接受聯合體。
3.磋商文件的獲取
3.1凡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請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時至11:30時,下午14:30 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臨滄市臨翔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報名處(臨滄市臨翔區(qū)滄江園北路1號)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3.2磋商文件每套售價6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郵寄。
3.3報名時應提交的資料:1、《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信用代碼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2、經銷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生產廠商針對本項目的產品授權書(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4、授權委托書(原件);5、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上資料還需提交一份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
4. 響應文件的遞交
4.1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2日上午9時00分,遞交地點為臨滄市臨翔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
4.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5. 磋商地點及時間
5.1磋商地點:臨滄市臨翔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 5 號開標廳。
5.2磋商時間:2017年6月2日上午9 時00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購網”、“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ww.ynggzyxx.gov.cn)”、“臨滄市政務服務網(www.lcszgj.gov.cn)”、“臨滄市臨翔區(qū)政府公眾信息網和臨滄市臨翔區(qū)政務服務管理局網 (www.lxqzgj.gov.cn )上發(fā)布(我公司對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7.聯系方式
采 購 人:臨滄市臨翔區(qū)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代理機構: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李 昊 聯 系 人:李忠琴
聯系電話:0883-2147716 聯系電話:883-2155980 18806960903
2017年5月22日